【誰縱容狼師2】明知老師伸狼爪 為何全校教職員都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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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上路16年,不少學校遇到性平事件只想「私了」。部分家長擔心孩子曝光,影響了未來,也就選擇不聲張。(示意圖,非案發校園,Pexels)
《性別平等教育法》上路16年,不少學校遇到性平事件只想「私了」。部分家長擔心孩子曝光,影響了未來,也就選擇不聲張。(示意圖,非案發校園,Pexels)
「其實前校長還有,一些資深的老師都知道狀況。」在A校轄區擔任性平委員的陳律師說,這次事件上了新聞,現任校長與歷任學務主任遭到懲處後,「前任校長私下挖苦現任校長:『你真有膽,在這當校長超過4年。我都做4年就趕快跑,怕做太久,哪天在我任內出事』。」
「私了」的情節並非陳年往事,迄今仍有類似戲碼在校園內發生。擔任性平委員多年的澎湖縣立鎮海國中輔導主任謝美娟坦言,即便《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已上路16年,依法規定「師對生」的性平事件一律必須先通報,有些校方還是會抱持著「私了」的態度,「跑去跟家長說,通報以後,後續調查過程繁複,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不如學校把有問題的老師調走,以後孩子就不會碰到他,又不用承受調查過程的痛苦。」
許多家長擔心孩子曝光、或怕孩子調查過程反覆回憶,因而受苦、或擔心被鄰里知道孩子遇上這些事,面子掛不住;家長也憂心,孩子萬一「留下案底」,未來就毀了,或是走上司法後對方反告誣告⋯⋯,面對學校這麼軟硬兼施地勸說,也就同意不通報了。
粉飾太平的結果,是日後推疊出更多受害者。張萍終於找到當年B校的當事人,「有個女生已經30歲,結婚有小孩。講到這件事,痛哭流涕。當年老師抱著她、親她的嘴,她覺得噁心,回家跟阿嬤說,阿嬤只說這是因為『老師喜歡你』;女孩轉去向媽媽訴苦,媽媽反指責她要學會保護自己——所以今天受害,就是你沒保護好自己。」大人的反應讓孩子不知道如何繼續求援,「身邊都是愛她的大人,但沒人能幫她,心裡該有多孤單。」張萍嘆道。
老師以「健康教育」為由,要女孩子逐一進入教室,或脫褲子摸下體,或要孩子坐在他大腿上。(示意圖,非案件當事人,東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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