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市議員張瀞分在2018年的選舉中,當年在第5選區以第二高票當選,深耕台中當地有「豐原媽祖婆」稱號,如今卻因為在群組中,與鄉親轉貼訊息和謝長廷對簿公堂,需賠償謝長廷高額精神慰撫金,當時經媒體採訪立委江啟臣以及議員張瀞分,2人都不做回應。
張瀞分則強調,她PO的文章並非空穴來風,而且在主觀上,在當時,她有相當的理由可以確信這個文章的真實性,而且謝長廷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人,在判決書中表示,知道是錯誤訊息有收回,又有叫大家不要轉傳,只是因為「相信消息」,她認為謝長廷的提告完全沒有道理。
法界人士則指出,在疫情嚴峻下,訊息的傳播猶為重要,如果胡亂散播未經查證的訊息,將會面臨損害賠償,更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在疫情時期,更可能涉犯《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紆困振興特別條例》,如果造成社會動盪不安,有可能面臨3年的有期徒刑。
在法律層面上,轉傳LINE文章視同散播消息,如果行為人「真的相信」該消息,轉傳訊息時,若未善盡相當之查證或者有過失存在,還是有可能構成犯罪。其中散布假訊息如果「明知」不實還散播,才會構成刑責,民眾為避免涉法,應培養查證並學習批判、思考的能力,才能有效遏止錯誤訊息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