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的游姓媽媽表示,沒想到女兒被老師如此對待,怕到不敢去上學,只是因為沒有讓媽媽簽聯絡簿、學費袋沒放學費,就被老師施以體罰,她認為「小孩子難免忘記,提醒家長一下就好了不是嗎?」
游姓媽媽進一步說到,前幾天幼稚園的煮火鍋活動,女兒都還貼心的記得老師「愛吃蛤蠣」想多幫老師買一份,連自己愛吃的都沒有急著買,沒想到老師在學校還是如此對待她,看到監視器,老師還對女兒動粗,一旁老師也沒有制止,讓她覺得很不可思議。
教育局表示,近日已立即啟動調查、保留監視器畫面及通報相關機制,昨日已經儘速到園稽查。該師調離原職,調查教師是否有不當管教情事,若確有體罰或不當管教行為、未依規定通報等情事,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予以裁處。
此外,教師若施暴行為確立,最重可裁處60萬元,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系統,並依情節重大情形移請司法查察,另也追究園方,若確實有未依規定通報等情事,將處最高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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