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立場新聞》報導,若學生表達訴求,像是在校內佩戴據政治訊息飾物、喊口號、拉人鍊,展示疑似與「港獨」相關物品,校方應立即勸止並解釋行為可能違反國安法,若情況嚴重或緊急,教育局建議學校立即報警。且學校應確保校園內建築物、教室、壁報以及圖書館藏書、刊物都沒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禁止任何人攜帶違規的物品回家。
教師授課方不得以個人政治立場而影響教學,不得向學生宣揚個人政治立場或發表煽動性言論,或直接間接鼓動學生參與校外政治活動,此行為均「有違專業操守,不可接受」。在教授歷史、道德標準、法理等事實時,應明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國民的責任」,又指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沒有爭辯或妥協的空間」。
教育局也提出國安教育推行時間表,建議學校在本學年落實可行措施,且學校須向教育局提交現行情況報告,並指出學校須在2個學年內全面落實國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