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部落公共事項連署代表的高明史強調,《原開法》最重要的前提是不妨礙原住民的生計。「原住民靠上山務農維生,結果泰雅渡假村用圍籬把路擋住,現在我們要上山,得先跟渡假村人員聯絡,他們常拖拖拉拉,有時還不來。我們雇用工人上山採收,在那邊等了老半天,錢還是得照付,請問損失誰負責?」高明史說。
高明史告訴本刊,就連泰雅渡假村違反租約規定,把地上物拿去銀行設定抵押貸款,仁愛鄉公所也只是發文要求限期改善,並未依約將土地收回。對此,高氣得大罵:「這個可以補、那個可以補,犯了一百個錯,通通都可以補,南投縣政府跟仁愛鄉公所怎麼可以這樣,閉著眼睛什麼都准!」
南投縣政府原民局則表示,根據續租前的會勘情形,目前有占用國土爭議的,應是園區內的一條野溪地,該片土地屬未登錄地,由國產署管理,因渡假村未在野溪上設置任何設施,加上野溪不算原保地,就算真有占用情形,也非縣府單位可以處理。
至於封路是因之前觀光局評鑑時,有委員向業者表示該地讓居民隨意進出,恐有安全疑慮,去年續租時已在契約上明文規定不得封路,到目前為止,都沒再發生擋住居民進出的狀況;地上權抵押貸款部分,經原民會認定違法後,也已馬上發文請業者改善,去年簽約前已調閱土地、建物謄本,確認業者將抵押權塗銷才核准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