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一名陳姓員警,疑因房貸、簽賭失利等因素在外欠下鉅債,上個月中旬,一名老翁到銀行提領現金40萬元準備過年,向警局申請護鈔協助,沒想到這名陳姓(28歲)員警執勤時,竟告知老翁將這些錢交給警方保管比較安全,老翁誤信為真,當場把40萬元交給陳警帶回派出所。
老翁返家後發覺愈來愈奇怪,數天後跑到派出所詢問是否有提供保管財務服務,派出所主管發覺此事有蹊蹺,立即追問陳警是否有私下幫老翁保管現金,經分局督察組調查後,陳剛開始否認,後來才坦承犯行。
警方清查陳員清查承辦過的案件,發現他上個月受理另名婦人被詐騙案時,竟要求受害婦人將30萬元匯到他個人戶頭,謊稱這樣可誘使詐騙集團現身,事後又告知婦人因追捕嫌犯時撞車要維修,要求再匯7萬元到他私人戶頭。
宜蘭縣警局追查後,確認陳員假辦案真詐財77萬元,陳員供稱因個人理財及家庭因素欠下債務,除房貸700多萬元、個人信貸逾100多萬元外,還以幫父親還債為由,向同事借了數十萬元,警方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送辦,陳警在上月底提辭呈,2月3日簽准生效。離職同天,也與同為女警的妻子簽字離婚。
另外,基隆市警三分局八堵派出所一名黃姓員警,前年在偵辦一起地下匯兌案件時,竟夥同車手A走詐騙所得120萬元現金。黃還涉嫌偷吃另名同僚的妻子,據判決書指出,黃明知擔任護理師的女子已婚,且對方丈夫同樣擔任警職,但仍多次私下邀約見面,前年底還邀對方出遊過夜,直到黃員學弟察覺有異,暗中找徵信社跟監後,發現黃帶妻子住宿開房,最後會同徵信社人員抓姦。
被戴綠帽的學弟事後提告,妻子承認與黃發生性行為,黃遭基隆地檢署起訴,但受審理期間通姦除罪化,最後獲判免訴;但民事部分被基隆地院認為黃侵害學弟配偶權,判賠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