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綠委林淑芬、劉建國及江永昌在萊豬表決時跑票,民進黨團決定後,決定將3人停黨權3年、罰款3萬元,期間不僅無法選擇委員會,也無法擔任黨團幹部;黨權部分,民進黨中評會日前以5比3通過決議,決議處分停權1年,若再犯則停權3年。
林淑芬在立院新會期因無法選擇委員會,無法繼續留在衛環委員會,而是依抽籤結果落腳到司法法制委員會。林淑芬今上午被媒體問到,對於無法留在衛環委員會是否感到遺憾,她感嘆表示,每個立委都有自己擅長的、關注的專業領域,這次黨團的決定讓他們有如被打入冷宮。
林淑芬也坦言,司法法制非她的強項,此委員會也不該淪為冷宮,若裡面的成員不是專業的立委,對委員會也不是件好事,更直言這個處分的不是身為立委問政的權利,而是人民,既然黨團已做出決議,她現在也只能尊重。
鄭運鵬下午於臉書po文,間接回應林淑芬,強調自己過去3年中,有2年因擔任黨團幹事長和書記長服務黨團,而被強制分配到司法委員會。「司法委員會的內容也不是我的強項,但是,我不認為因為服務黨團而不能選擇委員會,是被懲罰;也不會認為這樣的安排,是人民被懲罰,而去要求進入自己喜歡的委員會。」
鄭運鵬補充表示,因在委員會上面不僅有朝野協商,更還有院會;「不是該委員會的立委也可以去其他委員會發言,只是時間比較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