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說,以去年2月為例,最初僅在7天前(包含週六日)突然宣布下週五加開檢審會(臨時會)辦理遴任入圍程序,使檢審委員根本無從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淪為高層授意人選或向各候選人自行向檢審委員請託之不良慣例及譏評。
去年嗣經票選委員向法務部反映可否延後開會時間,法務部雖從善如流延後1週再開,然而即便延後1週,並由去年9位票選委員聯名辦理公告徵求推薦等程序,在短時間內勉強完成任務,但作業時間仍有不足。
今年法務部能提前1個月公告期程乃一大進步,至盼法務部及檢察界共同形成慣例做法,針對如此重大首長人事議案,至遲均在1個月前公布期程,俾利全國檢察官能充分參與表達意見。
劍青檢改表示,為推薦最適檢察首長人選名單供部長圈選,允宜採取公開透明方式,廣納全國檢察官及各界意見,俾供檢審委員參考。大前年遴選過程紊亂引發爭議,之前亦無固定章法,如此重中之重首長人事議案,數十年來始終缺乏公正程序或統一慣例做法,早應改進。
去年票選委員採取聯合公告徵求及廣徵意見之程序,能避免私相授受黑箱疑慮,並且讓各方意見完善彙整及可受公評,應值參考。
劍青檢改說,如能採納或改良,形成未來遴任程序之慣例做法,更能凝聚全國檢察官之團結,並推出更符合檢察官群體所認可之首長人選。檢察人事改革,貴在制度與慣例之形成,以及文化與共識之建立。本會至盼公正公開透明之檢察長遴選制度與慣例,能在法務部、檢審委員及全國檢察官共同催生下建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