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13:06 臺北時間

12個月內完成港選制改革 林鄭月娥:我不會下放其他人

mm-logo
時事
林鄭月娥表示,完善選舉制度時間表「非常緊湊」,一定得在12個月內完成立法。(翻攝自林鄭月娥臉書)
林鄭月娥表示,完善選舉制度時間表「非常緊湊」,一定得在12個月內完成立法。(翻攝自林鄭月娥臉書)
中國人大日前通過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被外界視為將香港的民主制度沒收。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近日接受《大公報》專訪強調,完善選舉制度時間表「非常緊湊」,一定得在12個月內完成立法,由於事關重大,「我不會下放給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中國13屆全國人大代表4次會議11日舉行閉幕會上,以2,895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壓倒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未來將透過「愛國者治港」的原則,間接影響香港的選舉制度。
林鄭月娥近日接受專訪表示,完善選舉制度的時間表非常緊湊,一定得在12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不存在「盡量做」「做到就好做不到就不好」的情況。她更強調,由於該事件太重要,與香港國安法不相伯仲,「所以我不會下放給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這回法律修訂牽涉太多條文,林鄭月娥預計有超過20條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需要進行修訂,部分修訂 「牽一髮動全身」,修改一部分後,「可能其他法例都要相應去改,所以這是非常之人手密集的工作。」她認為,香港政府傾向以綜合條例草案的形式處理,而非逐條寫出來。
林鄭月娥強調,因要預留足夠的時間給立法會進行審議,目前已獲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支持,相關審議會議將「開快車」,或視乎需要增加會議,甚至讓其他會議讓路等。「我與梁君彥都強調要有足夠時間審議,不能太倉卒,因為這麽重要的條例,寧願多開會議,會議時間長一點,撥走其他會議騰空立法會會議時間表去處理。」
對於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林鄭月娥認為,這是決定優化香港民主制度,能夠堵塞制度漏洞且更具廣泛代表性,受惠的是750萬香港人,「這不是一個倒退的制度,而是一套進步的制度,同時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