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 05:58 臺北時間

【兒少協會性醜聞2】「協助體驗性行為」 女祕書長竟帶男學生回家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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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兒少協會祕書長把少男帶回家發生性關係,辯稱是要教他體驗性行為。
兒少協會祕書長把少男帶回家發生性關係,辯稱是要教他體驗性行為。
南台灣一個成立十多年的兒少協會驚爆性醜聞!協會的男性理事長涉嫌利用課輔的機會,性侵少女,甚至還以「教主」自居,誆稱可消災解厄,更離譜的是,協會的女性祕書長竟有樣學樣,把一名13歲少男帶回家裡上床,還辯稱是為了教他體驗性行為。
少女指控,2019年開始,理事長C先生就多次以課後加強輔導的名義,把她留在教室,並假借玩遊戲、按摩拉筋為由,撫摸其胸部與私處,最後變本加厲,直接將手指伸進其私處性侵得逞。
C先生見少女不敢反抗,竟食髓知味,後來又要求少女自拍私處照片傳給他觀看,少女拒絕,二人在教室內發生拉扯衝突,才被志工目擊。
兒少協會爆性醜聞,社工獲報已介入安撫。(示意圖,非當事人,東方IC)
為了釐清真相,警方傳喚C先生到案說明,他承認曾幫少女按摩拉筋,但反咬少女常故意碰觸他的胸部,他才會隔著衣服碰觸少女胸部「一下下」。C先生強調,這種狀況一共只發生過二次,自己絕對沒有猥褻的想法,也未曾將手指伸入少女私處,更否認要求對方自拍裸照傳給他,僅承認要少女傳送生活現況照片給他。
理事長做完筆錄後,警方又約談協會的祕書長到案,並找來曾到她家過夜的13歲少男說明。少男告訴警方,祕書長曾以留宿的名義,將他帶回住處發生二次性關係,自知紙包不住火的她只好坦承,但卻向警方辯稱是為了教少男「體驗性行為」,避免他將來因性衝動產生偏差行為。
警方調查後,將理事長、祕書長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嫌,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轄區地檢署,全案目前由檢察官偵辦中。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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