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指出,檢方日前接獲檢舉,指某幼兒園老師偷拍兒童猥褻圖片,於是由林欣儀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九大隊、雲林縣警局婦幼隊、刑大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
檢警查出涉案的劉姓老師,在某幼稚園代課,並兼任輔導老師,他涉嫌於2019年8月至今年2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女童私處;其手法,包括以玩具吸引女童注意力,或佯稱看女童有沒有吃飽,將被害孩子帶到隱密處作案,或利用照顧小孩如廁等機會,持手機偷拍,他也曾見四下無人,利用女童熟睡之際,褪去孩子衣褲偷拍,然後將清晰拍攝器官特寫的猥褻照片,上傳雲端,供自己褻玩欣賞。
專案小組前天,在劉嫌任職的幼稚園將他逮捕到案,並查扣他的電腦、手機檔案裡的上百張兒童猥褻照片;初步估計,至少有三名幼童受害。此外,因劉男不只任教於這家幼稚園,全案正擴大偵辦中。
檢方指出,劉男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製造兒童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相關罪嫌;而且,劉男係幼教老師,他利用職務之便,取得女童及其家長信任,卻利用幼童對於性自主意識朦朧之際,侵害幼童的性自主權,為了避免其他女童受害,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對此,雲林教育處長邱孝文指出,該幼稚園已經將劉嫌解聘,教育處獲悉此案,主動通報教育部,將劉嫌列為「不適任人員」,同時,縣府也請社工,針對受害女童啟動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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