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音樂霸成立初期常舉辦座談會,傳達理念。直到現在平台已成立6年,目前為止透過共創、共享創做出來的作品,已有700多首,其中不乏知名藝人,例如《當男人戀愛時》女主角許瑋甯,與音樂霸合作發行過首張單曲《每個人都是鬼》,後者是她主演Netflix影集《誰是被害者》的宣傳曲。
還有一個比較成功的共創案例,是在台灣發過片的馬來西亞音樂人方炯鎵,他發掘了年輕的歌手Dior大穎,為後者寫了一首歌《愛自己更深》。丘旺蒼說:「這首歌在抖音有超過3,000萬次的播放,全球音樂平台也有1億次左右。」
他強調,台灣已經有很強的co-write共創概念,很多專業詞曲創作者都比較能接受共創模式,想要藉此把音樂做得更好。
此外,過去星馬很多音樂人如戴佩妮、林俊傑、光良等來台灣發展,可以做為跳板,在華語區發光發熱。但現在,到台灣、中國都沒有用,「因為地方太大,表示機制是有問題的。」如此一來,很多星馬優秀的音樂人沒有發展出口,「音樂霸便是一個出口,成為他們到華語地區發展的橋梁。」
數位音樂時代,如何確保版權所有?為此,去年音樂霸開始使用資策會的區塊鏈版權管理模組,推出數位資產存證(區塊鏈存證)這項功能。丘旺蒼說:「在數位時代,歌曲寫出來後放上網路,怎麼證明是你的作品?或萬一不小心流出去,別人先做了首次發行,你如何維權?透過此存證技術,就可以保護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