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馬小姐向媒體投訴稱,自己1月23日在友人紹下向台產申辦防疫保單,保單也在1月25日、也就是保單停售當晚的24點生效。而後因為自己的媽媽在爆發群聚感染事件前有至部立桃園醫院陪病住院的外祖母,自己屬於陪病者的同住家人,為了避免同事恐慌、因此1月25日當天便向公司請假,並致電當地衛生局確認是否自己需要隔離。
馬小姐稱,當時自己得到的回覆是,由於需要隔離的人數眾多,衛生局還來不及整理名單及發送通知書,並不確定她是否需要隔離,不過鼓勵她先在家等消息;而後1月28日,衛生局便至馬小姐家中發送隔離通知書及防疫隔離包,馬小姐也依此證明向台產申請理賠。
怎料,後來台產方主張,由於衛生局強調是25日上午就有致電通知馬小姐要隔離,屬於馬小姐的防疫保單生效日期前,因此不予理賠。對此,馬小姐氣憤表示,自己不僅根本沒有先接到電話,隔離通知書的時間也是寫1月26日與28日,就算自己調出通聯紀錄,台產仍相信衛生局說詞,氣憤稱:「請問我們的理賠不算數嗎?」
馬小姐還透露,自己事後有打電話到衛生所詢問為何謊報時間,但卻被掛電話,質疑衛生單位的人員是不是只是想向上級單位證明自己很有效率。對此,桃園市衛生局承辦人則回應稱,確實有在1月25日通知民眾;而台產公司則回覆稱,民眾只要是在1月25日下午前買到保單,都會統一在當天24點生效,只要是在1月25日24點之後被隔離,公司也一定會依約理賠。
而金管會保險局日前也澄清此疑或稱,由於部桃的群聚感染事件,衛福部長陳時中24日晚間就宣布擴大匡列5,000人進行隔離,因此此案件都不適用於25日才生效的台產防疫保單;換言之,馬小姐確實無法獲得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