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林女去年9月28日凌晨1點28分,服用含酒精成分的不詳物品後,騎普通重型機車外出購物,在汐止區忠孝東路上因不勝酒力撞擊停放路邊的自小客車。警方到場處理後發現她酒測值0.56超標,已涉公共危險罪。
更誇張的是,林女為脫罪,在酒精測試紀錄表的被測人欄簽下「蔡英文」,檢查官認為,此舉已損害蔡英文本人及偵查機關對於犯罪偵查正確性。林女酒醒後,坦承偽簽蔡英文名字,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偽造署押、公共危險罪嫌將她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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