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五股一名男子在上個月25日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29日PCR核酸檢測後確診,採居家隔離方式,要求他待在住所,不料他幾乎每隔1、2天就會以外出倒垃圾,或是要取貨等理由,擅自離家趴趴走,上下樓還與一般民眾搭乘同班電梯,讓與他同社區的民眾相當害怕,多次向衛生局檢舉。
衛生局與警消分別在5月30日、6月1日、3日這幾天,4度上門將男子安排前往集中檢疫所,但男子都拒絕前往,甚至反嗆衛生局。而上週六(5日)男子又被檢舉涉嫌擅自外出,衛生局當晚與警消進行第5次後送,雖然男子仍拒絕配合,但這次警消強制執行,將他帶上救護車送往集中檢疫所。
衛生局指出,居家隔離者擅離居住所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可罰20萬元到100萬元以下罰鍰,可累次處罰;而拒絕送集中檢疫所也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五股這名確診男子多次擅自外出,也4度拒絕送往集中檢疫所,因此衛生局在7日開會研議後,決定依法重罰這名男子1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