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蘇倫養在柬埔寨主持成立太陽會「第一代虎」,是實際「虎牌殺手」負責人,當時挑選出來的十名成員中,主要以鄧永燃(綽號:小鄧)、曾盈進(綽號:太保)、陳長齡(綽號:飛龍)、葉雲全(綽號:崁全)及何木生(綽號:東港)為主,再由這些人對外吸收、招募不良分子,加入幫派拓展勢力。為了區分識別,他們還以印有「太陽集團」字樣、太陽圖騰的T恤、黑色西裝為制服,做為幫派識別之用。
警方也發現太陽會二代虎殺手犯案後,第一時間會把凶槍交給教唆的幕後大哥,再把作案用凶槍拆解成3、4部分,交由不同小弟拿去不同地點丟棄滅證,甚至警告丟槍幫眾「你東西丟哪裡別跟我說,也別跟別人說,不然你會沒命」,增加檢警事後想取槍的困難度。
當年太陽會還首創全國黑幫之舉,吸收法律專業人才成為御用律師、軍師角色,提供作案前的「法律諮詢」之用。據偵辦過的警官回憶,太陽會吸收的這名劉姓黑道軍師,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當年檯面上雖是某律師事務所助理,私底下卻是太陽會的法律顧問,負責提供組織犯罪脫罪點子。
這名黑道顧問能提供警方偵辦技巧,與如何脫罪說法,如製造假債權憑證、為成員找律師行使辯護,遇到警察臨檢或犯罪遭查獲時,該如何應對問題如不可自白犯行等,提供從事暴力討債、強佔法拍屋、盜採砂石、替特種行業圍勢、經營職業賭場、經營地下錢莊、生產盜版光碟、販毒等不法情事時,該如何規避刑責。
誇張的是,這名律師當時與一名新竹地院女法官交往,對檢警偵辦刑案過程相當了解,在當年監聽過程中,警方發現劉與女友曾多次「討論」案情,令警方驚覺辦案過程被掌握,也對太陽會能成功逃避刑責感到「佩服」。
【鏡週刊】推出的【解密台灣黑幫】系列報導,並非鼓勵時下年輕人對黑幫有懵懂錯誤認知,甚至以加入黑幫成員為榮,報導目的實為探究台灣三大黑幫成立的歷史時空背景,隨著社會變遷有哪些演變,過去發生的血腥暴力案件,曾讓社會付出哪些成本,揭露台灣黑幫過去數十年血淋淋的爭鬥內幕,觀今鑑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