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髮指的是,林男遭收押之後,非但沒向蘇家人懺悔,還厚顏寫信要岳母幫他脫罪,表示會將保險金分一份給岳母養老,氣得岳母痛罵他不是人。
針對這起命案,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時,將林男判處死刑,林聽到結果,當庭大喊:「法官大人,我是冤枉的!」到庭旁聽的蘇家親友群情激憤,從法庭內一路追打他到法庭外。
法官認定,林男有充分的化工知識,並且花9萬多元為死者投保,可獲得鉅額理賠金,有強烈的殺人動機,雖然缺乏涉案的直接證據,但是法官找來美國測謊學會會員、高雄市警局警官為林測謊,事隔近2年,還是被判定明顯說謊。
刑事部分,全案一、二審林都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也維持更二審判決,林最後獲判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法院審理認定,林男為詐領保險費縱火殺妻,喪失保險受益人身分,但要求保險公司將保險金視為遺產,由娘家繼承,為此案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