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11:26 臺北時間

【經濟艙之亂】「別馬後砲檢討體育署」 林義傑點出關鍵:台灣之光沒法律保障

mm-logo
生活
超馬好手林義傑昨也連發2篇文為體壇發聲,引發關注。(翻攝自林義傑臉書,資料照)
超馬好手林義傑昨也連發2篇文為體壇發聲,引發關注。(翻攝自林義傑臉書,資料照)
中華東奧代表團昨(19日)包機飛往日本,但官員搶坐商務艙,代表隊國手們、「世界球后」戴姿穎全被分配在經濟艙,引發爭議。對此,超馬好手林義傑昨也連發2篇文回應事件,向總統喊話道歉是沒辦法解決問題,大呼「問題就是我國根本對於『尊重體育運動員及相關從業人員』法律關係根本就是『零』。」
林義傑表示「報告總統,這時候不適用『情緒』來主觀認定『道歉』這個問題,因為道歉是沒辦法解決問題」,指出選手搭經濟艙,我國體育法第21條體育署授權單項協會辦理相關選拔工作時,從頭到尾都沒有「委任契約」,多數協會以「選手參加意願書,單方面簽署合意代表我國出賽東京奧運」,質疑「狂幹罵的委員們你們真有檢視過體育立法問題?」認為「你們才是讓這件事情發生的始作俑者,不要馬後砲來檢討體育署」。
林義傑表示,協會與選手、體育署跟選手之關係,前者為民間機關對選手,後者為行政機關對民間選手,都未有權利與義務關係,「就算當選國手參加奧運,國家對選手也沒有法律關係 」,直言「就別說當運動員被各位說成台灣之光時,一點法律保障都沒有喔」,林義傑也一語道破表示,若體育署仍放任協會以「無名契約」非典型契約模式,來做單方面「意見調查表」代替「奧運代表委任契約」,而忽略選手與協會、體育署三方的權利義務,「這件事永遠都會存在,而且每4年就會循環一次」。
林義傑接著再PO文指出,2010年監察院針對國光體育獎章點數發起建議,但至今過10多年仍未有改革,「根據該法第17條第2項,沒有50點(不要問我點數怎麼算,我可以跟各位說,是難上加難的難),所以,運動員拿到49點,體育競技舞台退休了,也拿不到」,坦言其中問題是國際賽事有這麼好拿前3名?能夠拿到的青春有幾年?運動員精華歲月能有10年嗎?「那麼,為什麼不拿到就獎勵呢? 救濟行為?」林義傑認為體壇改革問題至今仍尚未被解決,「對!我們體育是被漠視的。」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