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說,當年陳家人堅信陳文棟是清白的,她雖聲請強制執行,但陳文棟早已脫產,陳文棟稱「本票債權不存在」,但她確實是在陳的弟弟陳文傑陪同下,把錢交給陳文棟的友人,但陳文傑事後不願作證,讓她的官司打得很辛苦。
潘女說,這些年她因為沒有人證、沒有資金,官司打得很辛苦,本票明明是陳文棟親簽,但他事後否認,陳家也瞎挺,讓她看清人性險惡。
更惡劣的是,5年來,陳家還反告潘女誹謗、恐嚇、毀損,所幸司法公正,她官司全勝。潘說,她在法庭上從頭到尾只陳述一個不變的事實,但陳家人為了脫罪,卻對她趕盡殺絕。
一審勝訴之後,潘女曾透過律師與對方律師聯繫,希望雙方各退一步,能夠達成和解,沒想到陳家悍然拒絕,如今最高法院判決定讞至今也2個月了,對方仍置之不理。
潘無奈地說:「這1000萬元對我來說真的重要,只希望他們還有良心,盡快把錢還給我。」她並說,「在人類歷史經驗中,正義經常遲到,但正義不會永遠不來。如果一個人為了金錢而放棄了人性、那他一輩子將活在愧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