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喬建中4月即邀集朱姓、鍾姓及吳姓、彭姓等2男2女友人一同到大水窟山欣賞高山杜鵑之美,喬建中擔任領隊安排行程,預計5月15日從信義鄉八通關古道的東埔登山口入山,直奔杜鵑營地後留宿一晚,欣賞完高山湖泊與杜鵑後,16日即原路返回。
由於喬向玉山國家公園申請入園,玉管處已在入園許可證上註明「公園區域內依法禁止營火」,喬在上山前夕,鍾姓團員在5月14日在LINE群組上留言問到「我怕臨時要烤鹿肉,瓦斯不夠怎麼辦?」喬建中居然回答「烤鹿肉當然不會用瓦斯」「我確實有考慮是否要帶鋸子」。
檢方認為,由此可見他未反對鍾男帶鋸子鋸樹及在山上撿枯枝生火,從LINE群組也可知道,其他同行三人都知道國有林地不能採林木、生火,但全都沒反對。
檢方調查,5人當天傍晚抵達杜鵑營地後,分別撿拾枯枝生火,鍾男還鋸刺柏作為生火木材,5人生火煮晚餐後,進到帳棚睡覺時並未徹底撲滅營火,隔日凌晨1點多左右,由於營地周邊箭竹因高溫引燃,喬建中等人擔心生火行徑被發現,當下曾自行滅火,但火勢太大,第一時間沒通報消防隊,以為撲滅火勢後又繼續休息,未料,大火後來從地底悶燒蔓延,一發不可收拾釀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