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指出,王女在軍中任職,部隊在新北市,而盧男則住澎湖,與她遠距離戀愛,非常疼愛她,不過王女卻利用各種理由騙他錢。2019年2月,王女謊稱自己懷孕,要訂購「酒釀蛋」豐胸、葉酸補身體,甚至還要他給胎兒紅包2萬2000元,後來王女於2019年7月瞞著他嫁人後,竟然以植牙為由,要盧男匯再1萬元給她,前前後後共要求盧男匯款13萬1,000元。
盧男被矇在鼓裡,大半年後才發現女友根本沒懷孕,更已另嫁他人,還有一個5個月大的孩子,氣得提出告訴。而法院2020年底審理時,王女坦承自己是因缺錢花用,才會編各種理由騙取盧男的錢,且在與盧男交往時,她就已經是媽媽了,5個月大的孩子也是她與結婚對象所生,但2人結婚沒多久後即離婚。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女利用盧男的信賴及情感,甚至在與他人結婚後,還不斷騙取金錢,不僅騙了13萬餘元還騙了感情,但考量王女犯後誠心向盧男認錯,也陸續把錢還清,因此一、二審均依詐欺罪判其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