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7 11:35 臺北時間

豪氣幫擋酒卻被灌醉性侵 女大生哭著裹浴巾逃出門求救

mm-logo
時事
女大聲幫男性友人擋酒,卻不慎醉倒,被該男性友人帶往旅館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xframe)
女大聲幫男性友人擋酒,卻不慎醉倒,被該男性友人帶往旅館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xframe)
屏東一名女大生A應朋友邀約去餐廳聚餐,席間一名楊姓男子表示自己喝太多了,A女豪爽表示願意擋酒,數杯後不勝酒力醉倒,竟遭楊男帶到旅館性侵得逞,中途A女醒來後還被迫洗澡,直到楊男睡著後,她才哭著披浴巾逃到櫃台求救。
判決書指出,A女在2019年5月於酒吧結識楊男,數日後應邀一起前往餐廳聚餐,席間楊男露出喝太多的樣子,A女豪爽表示能幫喝,幾輪下來她就不勝酒力醉倒。此時,楊男趁機詢問她是否要離席,得到首肯後就將人帶往旅館性侵。
中途A女醒來發現被楊男壓在身下性侵,她哭著請求對方不要這樣做,卻被楊男威脅「我拍了妳200多張裸照」,並逼迫她去洗澡才會同意刪除,A女無計可施只好照辦,洗完澡走出浴室發現楊男已熟睡,當下找不到自己衣服的A女,只好以浴巾裹身跑到櫃台求救,並在其他人的幫助下順利搭車離開,事後用Line跟楊男對質。
A女指控楊男濫用信任,將她帶往旅館性侵,「不然你說說看,你在我喝醉的時候亂搞一通,還說什麼你的姑姑什麼家人都在,結果呢?原本只是出自於你不能喝了去幫你擋酒的心態去,結果呢你對我做什麼樣的事!」楊男則回覆「太扯了吧…妳現在跟我說這些?」並完全否認性侵A女,向法官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事先徵得同意才會親吻、撫摸對方,後面發生的事也都是順理成章,裸照的部分只是開玩笑嚇唬她,只拍了一張不是200多張,事後也刪除了。
汽車旅館代班經理證稱,當晚有一名女姓房客裹著浴巾到櫃檯求助,對方哭著說需要幫忙,當下馬上請員工拿制服借她穿,並陪同到房門外,「我一直站在門外。該女生進去拿衣服後就下樓去我們的儲藏間換衣服,接下來該女生一直在講手機,好像在聯絡朋友,當下我有問她要不要報案,她當時好像是說她是從北部下來讀書不想讓家人擔心,所以當時她沒有報警」。
綜合所有證詞與LINE對話截圖,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楊男確實趁A女酒醉性侵,且犯罪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雙方迄未達成和解,考量楊男從事貨運司機,月入約新台幣4萬至5萬元的情況,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另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
★《鏡週刊》關心您:
  •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