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所描述,經營檳榔攤的鄭姓男子與妻子小茹(化名)有3名子女,2020年7月,夫妻發生激烈爭吵後,小茹便離家出走,往後1年音訊全無,後來鄭姓男子才從前員工朱女那裡得知,小茹交了一位經營工廠的男友阿雄(化名)。朱女進一步指出,小茹離家後1個禮拜,就找她一起去找阿雄玩,兩人不但摟抱合照,非常親密,當天2人還在阿雄家過夜。那天晚上,朱女獨自睡在一間臥房內,卻聽到隔壁房間傳來小茹發出的做愛淫叫聲長達5分鐘。鄭男憤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向小茹與阿雄求償100萬元並加計法定利息。
不過小茹在法庭上卻喊冤,辯稱與阿雄只是「姊弟」般的好友,絕對沒有偷情,甚至反指這是丈夫的陰謀,為了要錢才與朱女合謀設下圈套。小茹說,當天是丈夫與朱女慫恿她去找阿雄出遊,而當晚,她與阿雄分房睡,並沒有發生性關係,且阿雄在法庭上也否認與小茹有不倫的行為。不過法官傳喚朱女以證人身分出庭,朱女不但證明鄭男的指控屬實,更提出小茹與阿雄出遊時的擁抱親密合照為證,且阿雄也多次在視訊對話中稱小茹「水某(美妻)」。
法官認為,小茹、阿雄雖然堅稱是鄭男為錢編造故事,卻都無法舉證證明。而小茹離家1年,夫妻長久分居,無法維持彼此共同婚姻生活,准許離婚;而小茹與阿偉確實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交往,最後判決2人應賠償鄭男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