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大廈住戶D先生告訴本刊,林肯大廈屋齡46年,近期有都更計畫,當房屋所有權人開會時,「國台網」總經理王惠群竟也跑來與會,但王是違建戶,沒有產權,卻想拿拆遷補助費,甚至還嗆聲:「你們如果不跟我配合,我就找100個黑衣人到會議室門口,讓你們開不了會!」囂張的態度令人氣絕。
本刊調查,王惠群早年在林肯大廈開設全台第一家健身中心「林肯俱樂部」打響名號,之後又以「遊艇俱樂部」「城市俱樂部」擴展事業版圖,最風光時在林肯大廈擁有4間房產,後來都遭法拍,但他卻賴著頂樓不走。
2014年,王惠群與友人集資籌辦「國台網」,做起兩岸蔬果生意,2019年,時任桃園市議員的王浩宇指王惠群是「中國買辦」,惹來王惠群對王浩宇提告加重誹謗,讓沉寂多年的王惠群再次成為新聞人物,針對這起案件,檢察官偵查後認定王浩宇並非憑空捏造,且屬可受公評之事,最後做岀不起訴處分。
一直爽住林肯大廈頂樓的王惠群,這次之所以踢到鐵板,主要是因為高雄城中城大火後,林肯大廈其他住戶人人自危,決定團結起來對抗惡霸,他們除了透過管委會再次向建管處檢舉,更在20樓、21樓及R樓張貼公告,要求王返還公共空間,維護大廈逃生安全,但公告隔日都會莫名消失。
本月初,建管處及消防局人員到場會勘,並與管委會及住戶召開協調會,A小姐告訴本刊,建管處人員非但沒提出建設性方案,竟還狂酸:「大樓裡沒有男人了嗎?這麼久,你們不是都默許了嗎?」有幹部表示,王惠群可能會使出暴力手段,怕有安全疑慮,建管處人員竟輕蔑地要該幹部發表「不自殺聲明」。B小姐怒批:「這些官員真的很扯,難道要發生火災、死傷慘重,他們才要重視嗎?」
回應
王惠群:李敖轉讓使用權
王惠群向本刊回應表示,40多年前,名作家、也是當時住戶的李敖,見大樓淹水、電梯無法使用,先出了約300萬元幫忙修繕大樓,事後大樓管委會因無法償還借款,便協議將頂樓使用權交給李敖,雙方取得協議,有對價關係。
王惠群強調,大廈頂樓平台違建非他所蓋,是李敖親自簽字轉讓予他,「在台北市怎麼可能有強占使用的事? 40多年來都相安無事,之前的管委會都沒有意見,現在新搬來的人不知道狀況才會亂檢舉」,王稱他手上握有相關使用權來源,絕非住戶口中強占使用。
建管處:限期未改善即拆
針對林肯大廈住戶的質疑,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專門委員鄭大川指出,頂樓是既存違建,經查內部隔間逾3個使用單元,有公安疑慮,已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強制拆除;公用屋突遭挪做他用部分,也要求3個月內恢復原狀,若不改善將裁罰6萬元,罰到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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