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報導,廉政公署指許智峯和丘文俊兩人,自10月30日至11月29日期間,分別在個人社交媒體上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空白選票及不投票。兩人皆已離開香港,因此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兩人歸案。
廉政公署指出,他們將分別面對4項及8項控罪,包含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27A 條,即是「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並指相關條例適用一切與選舉相關行為,無論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做出,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許智峯目前流亡澳洲,日前在社交平台提出「如水計劃」,呼籲港人總動員投下空白選票,以反制不義的選舉制度。流亡英國的丘文俊則發文籲港人「全民杯葛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