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的丁守中、黃昭順、張榮味、賴士葆、連戰夫婦和張顯耀因為年中僅開放1-3類醫護等人士打疫苗時,違反法規先行接種AZ疫苗遭到踢爆,更被外界諷刺是「偷打AZ戰隊」。
其中黃昭順因具有藥師身分僅是跨區施打殘劑未受罰,但前立委張顯耀被當時的左營楠梓市議員參選人黃偵琳爆料偷打疫苗後,最終遭罰1萬5,而替其施打的高雄義大醫院也被罰30萬。諷刺的是,張顯耀自己5月28日接種AZ疫苗後,還在臉書發文「民進黨政府跟行乞的行為沒有差別」「台灣不要撿日本國人不要的AZ」。
而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遭罰後張顯耀和義大醫院雖然都有乖乖繳納罰金,不過張顯耀不滿認為「何謂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原處分機關語意含糊」,又指出醫療院所之非醫事人員「由執行施打機關的義大醫院解釋及認定,不管執行施打機關的解釋及認定如何,均非可歸責或歸咎於民眾」,因此向高市府提出訴願。
事實上,當時義大醫院出面證實替張顯耀打疫苗時,聲稱張顯耀為提供醫院物資之協力廠商之一、需頻繁進出院所,因此對其造冊施打。而張顯耀提出訴願後,今年10月19日高市府法制局正式駁回其請求,理由是國內施打疫苗之順序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而定,而張顯耀5月以「第一類醫事人員」身分接種疫苗,卻提不出任何證據作證,自身也非執業登記醫事人員或醫事機構的醫事人員,因此認定高市府處分並無錯誤。
若張顯耀對此結果不服,則須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於訴願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張顯耀最晚至少應該要在12月21、22日前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而張顯耀表示,他認為自己負責義大醫院兩岸醫療等事務,應具有接種疫苗資格,且特權疫苗一事從南到北僅有自己被罰,質疑這是因政治問題,把帽子扣在他頭上。張顯耀更強調自己已經請教過法律專家,月底一定會提起訴訟,替自己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