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指出,這名男警服務的派出所因女寢室的熱水器故障,且經費不足長期失修,導致女警只能到男女公用浴廁洗澡。案發當天女警洗到一半,驚覺頭頂有黑影晃動,發現有人在旁邊隔間用手機偷拍,立刻穿衣衝出浴室逮到陳姓男警並要求交出手機,隨即通報長官。
被害女警在法庭上聲稱,被偷拍後整天提心吊膽,擔心又遭人偷拍窺視,且出現失眠、焦慮、恐慌、心律不整等症狀,除了心理治療費用6萬元,並提出精神慰撫金150萬元、無法工作損失,共求償163萬3,996元。
陳男被逮後辯稱,以為洗澡的是另一名男同事,為了惡作劇才偷拍,但後來又坦承其實偷拍2次,並願意付60萬元與女警和解的,不過要求女警撤告,且不得洩漏內容,否則女警需支付違約金。
對此,法官認為陳男並非真心彌補對方的傷害,只是想私了要求對方撤告,最後審酌陳男欠缺性別平權觀念,對被害女警人造成人格權侵害程度甚高,但考量陳男坦承犯案,未來回歸社會的可能性等情,依照二次偷拍犯行判處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民事部分,陳男應賠償被害女警精神慰撫金70萬元,加上其他費用,共判賠83萬3,996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