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指出,葉男自稱從「加拿大漢醫學院」(Canadian College of Oriental Medicine)結業,儘管並無醫生執照,仍長年從事醫療行為;2020年5月19日下午3時許,他幫一位范姓老婦針灸時,因不慎刺破胸腔,引發氣胸造成肺部塌陷,導致老婦當場昏迷,但他竟阻止家屬撥打119叫救護車,直到下午5時許才緊急送醫,但因錯過急救時機,最終仍傷重不治。
范姓老婦的丈夫、兒女不滿葉男阻攔就醫,耽誤了黃金救援時間,害老婦呼吸衰竭驟逝,憤而對葉男提告求償;包括喪葬費用64萬7,372元、醫療費用3,031元、救護車費用2,120元、急診醫療費用911元、以及5人的精神慰撫金,各為200萬元,總計1,065萬403元。
葉男則對犯行坦承不諱,也未對金額提出異議,僅透露經濟條件並不寬裕,並無足夠能力賠償;檢察官也指出,葉男學歷僅有高中畢業,過去曾從事按摩、推拿餬口,斯時月收入尚有3萬至4萬元,惟現因罹患直腸癌,已無力就業,且因曾為罹患血癌之配偶,自費治療後亦用盡積蓄,經統計民國109年度所得總額為0元,名下財產僅有1輛汽車。
新竹地院法官指出,葉男的行為與范婦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且他不具有醫生執照,竟違法執行醫療行為,並間接造成老婦死亡,全案依違反《醫師法》、過失致死罪起訴葉男後,考量他經濟困頓,便依過失情節、違法程度,及雙方的身分、收入狀況等因素審理,最終判他需賠償485萬403元,並自110年3月20日起至清償日之間,依年利率5%計息,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