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違建為一棟2層樓透天厝,位於南投市東山路,劉男與妻子居住在1樓,2樓則是隔間4間套房出租。一名租客入住後發現該處是違建,向劉妻反應,但劉妻卻表示,丈夫是警長,後台很硬,暗示房客不要亂說話,讓租客心生害怕。
對此,劉男也出面表示,這當初買地時為建地,曾在預備動工申請建照蓋屋,因建地位處斷層帶敏感區限建,無法取得建照。但他仍蓋成2樓透天厝,5年前完工入住,與妻子同住1樓,2樓則是隔成4間套房出租,每間每月租金4,500元,希望減緩房貸的壓力,對於後續裁罰,他表示願意接受。
但劉男也指出,爆料房客因租金拖欠2個月,不滿妻子催繳才心生報復,但也澄清自己未以警長身分恐嚇房客,未來將請律師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搬離。
對此,南投地檢署已接到警長住處違建檢舉,將函請南投縣建設處查辦。南投縣建設處曾到現場會勘,確認2樓透天厝無建照使用執照的確是違建,已經開出違章查報單,屋主有1個月時間可以補照,否則須自行拆除,或由縣府依規定排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