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侯友宜:預防性羈押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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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今天表示,對酒駕絕對是零容忍,面對酒駕的累犯,若能採取預防性的羈押,會更具有效果。(本刊資料照)
侯友宜今天表示,對酒駕絕對是零容忍,面對酒駕的累犯,若能採取預防性的羈押,會更具有效果。(本刊資料照)
文|徐文鴻攝影|陳俊銘

立法院昨(2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加重對酒駕的相關懲處,並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新北市長侯友宜今(25)日表示,對酒駕絕對是零容忍,面對酒駕的累犯,若能採取預防性的羈押,會更具有效果,希望這個部分可以再行思考。

近日國內酒駕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相關修法進度,立法院昨天在召開臨時院會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10年內2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並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上調到6,000至1萬5,000元,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

這回三讀條文也將毒駕納入規範,駕駛人酒駕、毒駕,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初犯即可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駕駛在警方酒測前飲酒、吸毒,比照拒絕酒測處罰。

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等人不滿修法內容,更質疑民進黨是「打假球」。侯友宜今受訪時被媒體問及此事,坦言對於酒駕的犯罪行為「絕對零容忍」,他也提到許多民眾殷殷期待立法通過後,能夠有效的嚇阻酒駕,尤其一直再三呼籲酒駕累犯應採取預防性羈押,希望這部分能夠再行思考。

至於酒駕累犯將被公布姓名與照片,侯友宜則認為,這是一種作法,但如果只要是酒駕累犯者,就採取預防性羈押,會更具有效果,「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再行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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