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四隊副隊長、現為新竹縣警察局長的楊哲昌,提到30年前為了緝捕「頭號惡龍」陳新發,不幸殉職的2位同仁,神情難掩不捨與落寞,但也強調邪不勝正,警方最後還是靠一通電話,終結陳罪惡的一生。
楊哲昌告訴本刊,陳新發綽號「阿龍」,出身宜蘭,17歲即在台北市的酒店當泊車小弟,每天看到幫派老大上門、揮金如土,所以立志要在道上闖出名號,那時陳是名懷有江湖夢的毛頭小子,但是才隔2年在北市酒店再見時,陳已經非常惡劣,不擇手段地到處造業,「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濫殺無辜,是一定會得到惡果!
「陳綁架、勒索、強盜、洗劫賭場、殺人、殺警察,然後把擄人得到的贖金、賭場搶的錢,再拿到酒店與舞廳當大爺尋歡作樂,不然就是到賭場豪賭一夜輸掉千萬元,槍殺兩名北市刑大刑警,讓他最後被另名北市刑大刑警打中腿,且在大批北市警察重裝備包圍中命喪火窟。」
楊哲昌表示,陳新發沒有一技之長,卻想要快速成為有錢人,所以靠的就是「狠」,先強押美容院老闆、勒索5百萬元,對方不從,便開槍將人打死,接著又綁架宜蘭一名議員、勒贖5千萬元,家屬付了2千萬元,議員才獲釋。從此之後,陳的「惡龍」名號在黑白兩道不脛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