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5 09:34 臺北時間

加熱菸屬菸品、電子煙卻不是菸? 陳時中:WHO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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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衛福部長陳時中(左圖)表示,台灣採WHO相同方式將加熱菸(右圖)定位為指定菸品、納入管理。(指揮中心提供、本刊資料照)
衛福部長陳時中(左圖)表示,台灣採WHO相同方式將加熱菸(右圖)定位為指定菸品、納入管理。(指揮中心提供、本刊資料照)
行政院今年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送進立法院審議,衛福部長陳時中受訪表示,台灣採用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相同方式,將加熱菸定位為指定菸品、納入管理。對於有人質疑政院版的《菸防法》修正案未禁止加熱菸是底線倒退,陳時中澄清說,以前對此是無法可管,所以不能說是底線倒退。
行政院送審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包括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及加重罰則等。修正案也規定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則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上市,未料被批為「底線倒退」。衛福部長陳時中13日出席「第92屆國醫節慶祝大會」,會後受訪表示,他不同意這種說法。
陳時中說:「這不能說是底線倒退,以前這兩個(電子煙、加熱菸)都沒有管,第一個我們看以前這是沒有、這是一個新興的東西,政府即時立法來做相關管制輔導是有必要。」
陳時中指出,WHO在去年就已昭示加熱菸是菸品、電子煙不是菸,台灣也用同樣的方式將加熱菸視為指定菸品,納入管理、須事前審查、健康評估;電子煙則是禁止。《菸害防制法》也做了許多其他方面的修正,是一個進步的法案,也是應該要做的法案。
★《鏡週刊》關心您:抽菸有害身心健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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