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因工作到一半尿急,需要去一趟廁所,他便將乙炔切割器關閉,千交代萬交代新人絕對不能碰,沒想到如廁到一半外頭就傳來淒厲的慘叫聲,當他衝出去一看,「新人頭髮著火,臉部嚴重燒傷…潑水滅火後送醫院…」
原PO說,他事後請附近店家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新人當時嘴裡叼著菸,竟拿起乙炔切割器的噴嘴朝自己的臉作勢點菸,後來疑似誤觸點火旋鈕,噴嘴一下就衝出猛烈火勢,才會釀成悲劇。新人送醫後臉部毀容雙眼失明,對方母親到場後竟大罵原PO「我兒子才25歲,只是個孩子」。
原PO表示,事後開庭法院認為他有乙炔切割執照,加上現場有人能作證,他曾叮嚀新人「我去上個廁所,這東西不要碰,不要摸,很危險」,且在事前的工具箱安全會議上曾提到動火作業工具需要有執照的資深員工才能使用,對方也有簽名落款,因此原po免責。但對方母親不服,氣得在法庭上大罵「老闆買通,賄賂法官」。
但仍有一部分網友質疑文章真實性,認為事發到法院判決僅半個月,正常司法流程不會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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