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某公寓的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抱怨:「民宅區裡出租給喪家做法事設靈堂,從110年就在做這些違法行為,電視新聞也幫忙播放,去年9月被殯葬管理處查獲罰6萬,後面一直偷偷在做,每次通報殯葬管理處稽查就不讓稽查人員進入,一直持續到現在還是在做違法的事情,政府沒辦法進入他們就一直囂張,每次帶骨灰罈跟神主牌進入就撐著雨傘,請問我們住戶的權益要怎麼去跟這些殯葬業討回來?」
該住戶表示,殯葬業者去年6月就頻繁出現在公寓內,喪家進進出出,住戶不堪其擾,小孩們看到都會怕。其實第一殯儀館附近有不少殯葬公司,而這家業者卻選在住宅區,北市殯葬處去年9月曾開罰6萬元,但業者仍持續營業。因為有些喪家會挑日子晉塔,晉塔前骨灰罈需要暫厝,一般會暫厝在葬儀社,但葬儀社不應在住家。
該住戶氣憤表示,樓上樓下都是住宅,卻強行在3樓開會館,業者卻說他是出租給往生者的旅館。住戶表示,已經找過立法委員,通報都發局拆除,但都發局的拆除公文到現在都沒有下來。「全部住戶都有支持,從去年4月我們就在跟殯葬業者抗爭,找議員,找立法委員,找政府機關,都沒有辦法,他們的用雨傘撐著帶髒東西上來,所有住戶都身心俱疲。」她質疑「連都發局的公文都不買帳,請問這個政府是怎麼了,老百姓的權益要跟誰去討?」
有網友自認以可觀的角度來看,「替往生者善後,算是善事一件,畢竟這部分不是我們平凡百姓能做的事!」而原PO住戶怒回「每天在你家門口叫魂,亮亮聲響,休假在家也沒辦法休息,如果是你會怎樣?」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4條修正條文規定,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僅供追思祭拜,不得擺放骨灰以及進行入殮等儀式。
其他網友看了建議原PO「每天都放,過新年,賀新年,新年好,年年年~」「上面有人建議音響,我覺得可以來點喜慶音樂,恭喜喪家,看看還有沒有人願意在那辦,但是記得先跟其他住戶打招呼!」「偷放香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