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女子2016年就讀大一時,發現高中時期傳給孫男的裸照被散播在各色情網站上,且散播者還在文中表示「有更多照片」,人數夠多可開群組交流,不過孫男矢口否認將裸照外流,讓女子憤而提告,追查真相。
孫男到案辯稱兩人分手後,就將裸照刪除,並表示先前有將手機送修,猜測照片在當時被外流。不過檢方調查後發現,該網站的發文帳號是由孫男申請的,且圖片檔案外流軌跡查出,孫男於2018年間還把照片的原始檔傳至雲端保存,法官因此認定裸照是由孫男散播。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由於孫男犯案時間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之前,因此最終法官判處2年是罕見的重判。對此,律師葛光輝就分析,法官罕見判重刑其中原因,應是看孫男犯後毫無悔意,才加重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