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本月1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更二審程序,他選在今天4月7日言論自由日,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澄清自己的清白,他說,很多事情是他的黨內同志不知道、對他有意見的人更不知道,他本來已經打算要把這些事情帶到墳墓裡,但事與願違,他決定將國務機要費案21項機密全數攤在陽光下;他更提到,先前有律師幫他控訴司法迫害,反遭移送懲戒,與其連累到律師,不如自己召開記者會幫自己說話。
陳水扁感嘆,很多事情之前的法官不願意了解,也不願意開祕密庭調查,還有些法官未審先判,一審判決中甚至有被判到無期徒刑,但隨著他上訴再審,高院二審只判其中一案17年徒刑、另外三案無罪,被最高院法回更一審後,甚至四案全都改判無罪,「天差地遠,代表這個案子充滿了爭議性,這是一個鐵的事實。」
陳水扁指出,特偵組檢察官當年以他貪汙1億453萬6,390元將他起訴,但他要反問:「阿扁有貪汙嗎?阿扁有關國務機要費的錢用到哪裡去?放在口袋裡邊嗎?匯到國外嗎?生吃都不夠,哪有可能曬乾?」因此他今天將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的支出向世人公開,總計支出金額為1億3,300萬2,010元,強調因公支出遠遠大於因公收入,強調這些金流都是經過法院審理調查的,絕對沒有不法所得。
據陳水扁公開的21項機要支出,其中包含資助326反反分裂國家法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2,000萬元、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相關費用162萬元,資助鄭南榕基金會500萬元、犒賞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餽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450萬元、餽贈病中的陳定南慰問金20萬元等等,甚至還有一項是資助中國民運人士王丹20萬美元。陳水扁透露,王丹當年到總統府向他提出需求,政府認為應該支持,便同意資助20萬美元,但分為2年給,並表示這些細節王丹也有在祕密庭中承認。
陳水扁強調,絕對沒有詐領國務機要費的事情,並蔡英文也曾和時任AIT處長司徒文表示國務機要費是制度上的問題,應該修法來解決。
先前陳水扁受訪時曾表示已經不期待獲得總統特赦,因為他認為總統有自己的考量,他給予尊重,今在記者會中又有媒體問到,是否對特赦還有期待?他重申:「沒有期待可能性的事情為什麼要多此一問呢?」表示沒有必有談論這一題。
至於陳水扁大動作開記者會討論案情是否違規?台中監獄表示,會蒐集相關事證審查,如有違反規定將依情節派員加強訪視,並要求陳水扁專心接受診療及遵守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