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 19:39 臺北時間

刪Q罷免日po監票文遭重罰50萬 基進李雨蓁提2點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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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李雨蓁(中)在罷免陳柏惟(右)投票日當天,po出呼籲民眾前往監票的文章,遭台中市選委會認定涉嫌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重罰50萬元。(翻攝自李雨蓁臉書)
李雨蓁(中)在罷免陳柏惟(右)投票日當天,po出呼籲民眾前往監票的文章,遭台中市選委會認定涉嫌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重罰50萬元。(翻攝自李雨蓁臉書)
台灣基進黨前立委陳柏惟去年在中二選區遭罷免,刪Q罷免投票日當天,基進黨組織部主任李雨蓁po出呼籲民眾前往監票的文章,因涉嫌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遭台中市選委會重罰50萬元。李雨蓁今(12)日po文列出2大重點喊冤,並強調當時在投票所給人壓力的沒事,呼籲大家合法監票的卻要被罰50萬,「我將依照程序捍衛我的初心,我相信,公平正義將會還給為台灣民主自由盡心盡力、勇於挑戰制度不公的年輕從政者一個清白。」
陳柏惟罷免投票日當天,李雨蓁在臉書po文表示,「各投票所陸續傳出狀況,我們需要大家!」強調不只開票過程需要監票,「包括在正在投票的此時此刻,我們都收到很多場外的聲音,鄉親的壓力不小,也感謝第一現執法人員和選務人員協助排除狀況。」呼籲大家到最近的投開票所監票,「守護台灣的民主,接下來,監票將會決定歷史,眾志成城,拜託大家了!」
李雨蓁遭台中市選委會認定涉嫌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重罰50萬元。(翻攝自李雨蓁臉書)
台中市選委會7日公布第124次委員會議紀錄中,特別指出李雨蓁在臉書所po出的內容,「各投開票所陸續傳出狀況⋯⋯監票!監票!去監票!一起去保護鄉親的自由」,涉嫌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裁處50萬元。
李雨蓁今於臉書po文喊冤,「第一時間在想,這50萬我要去哪裡找?投入政治工作這幾年來,戶頭裡的數字時常連罰金的一半都不到,但定下心來認真回想,我必須再次勇敢起身、堅決捍衛我的清白」。
李雨蓁也列出2大重點質疑,首先是呼籲監票的圖文,「皆未出現特定投票立場言詞與字句,也未涉及遊說投票意向之內容,僅闡述事實並呼籲民眾前往監票」;第二點則是在罷免當日,確實有投票所範圍30公尺的邊緣出現攝錄影、甚至拿計數器計人數的狀況,「而這些情況我們都有蒐證通報相關人員,但台中市選委會主委卻向媒體稱『掌握狀況一切正常,並未發現不法情事』無論是當時法規不明確,亦或是有制度的模糊地帶」。
李雨蓁不滿表示,當時在投票所給人壓力的沒事,呼籲大家合法監票的卻要被罰50萬,「一直以來我們都以實際行動挑戰腐敗沉痾的體制,並試圖補足制度的不足」,但她從沒想過,指出法治的不完善、制度的缺失,「竟會面臨台中市選委會以『煽動反罷免』為由重罰,這不是在解決問題,這是在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最後李雨蓁強調,她將會依照程序捍衛初心,「我相信,公平正義將會還給為台灣民主自由盡心盡力、勇於挑戰制度不公的年輕從政者一個清白。」她更期盼陽光能灑落在每個不願被揭曉的陰影中,「日後再不會有人需要為了挑戰體制缺失而害怕。」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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