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昨(14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指出,她曾於「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指控2018年在高雄鳳山上李姓瑜伽老師的課,繳錢後上沒幾堂課就預約不到,也不回覆訊息搞消失、不退錢,原本想說幾千塊的學費就當做公益,但後來發現身邊不少朋友都被李以同樣手法騙錢,且似乎都是找較少上課的學員下手,怒指「這種行為跟詐騙有什麼兩樣!」
從原PO附上的截圖可以發現,她曾在2018年3月16日、3月19日及同年4、5月私訊李師,並多次播打語音通話,僅得到一次7秒鐘的通話時間,其餘均未得到回應;另有其他學員在李師的瑜伽教室粉絲專頁評論「不推薦」,同樣都是指控李師都不回訊息、從2月約到7月才出現敷衍幾句話等。
原PO在「爆料公社二社」發文爆料後收到李師的退費,她想說處理好了便刪文,沒想到李師竟到警局告她妨害名譽,讓原PO憤而在「爆料公社」重新發文,強硬表示「不刪文了」。
對此,本刊透過臉書私訊詢問李師此事,她直言「我沒有要跟她和解」,反咬原PO經常臨時請假或放鳥課程,「個人因素是要扣課的」,並指原PO是不實指控,且這是2018年的事,不懂原PO為何突然做出這些事,她也在退原PO學費4,500元後請原PO刪文,直指原PO要的就是錢,「我也給她了」。
至於是否真有對原PO提告?李師坦言,因為這件事她收到許多網路霸凌及騷擾訊息,已經確實影響到她了,因此對原PO提出肖像權、妨害名譽、妨害信用等告訴,「這些事情也只能到法院去面對了」,並強調若她真的如原PO所說是詐欺之人,那她的瑜伽教室應該不會開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