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婦占用電梯,加上回收物讓電梯裡充滿難聞氣味,讓住戶不堪其擾。向社區管理委員會反應後,最終管委會決定向巫婦索取人民幣2萬8,736元的費用,費用單上寫明,「由於您長期使用電梯搬運廢棄品,占用其他業主公共資源,經過核算近8年來,平均每天使用電梯60餘次,向您收取電梯運行電費,1年2,592元人民幣,電梯損耗1年1,000元人民幣,共8年,總共收取2萬8,736元,請於月底前務必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
但巫婦對此感到不公,她主張自己平時都有繳納管理費,這張單據上要求她所繳的費用並不合理。而當地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到了巫婦所居住的樓層,發現堆放的回收物基本上已清理完畢,也聞不到異味。訪問到樓下住戶王先生表示,他在社區居住了2年,平時會聽到巫婦整理垃圾的聲響,也會聞到從樓梯中傳來的垃圾臭味,等電梯時,不時會遇見電梯在巫婦居住樓層停很久,「在電梯裡見過巫婆婆幾次,每次她都拿很多東西,應該是需要整理的廢品」。
該社區的物業管理人員也表示,5年前,居委會、物業通過協商,在地下車庫找了空房給巫婦堆放垃圾,並要求她妥善放置所撿的垃圾。結果巫婦並沒有照做,反而經常堆到房屋外,引來蟑螂和老鼠。因為投訴太多,前年開始便不再給巫婦使用地下停車場空房堆放垃圾,沒想到巫婦便開始將垃圾往29樓搬。
事後訪問到巫婦本人,她仍認為自己沒有錯,她說自己撿垃圾是為了將廢物變為寶物,廢舊利用是為國家節約能源,而目前發生的糾紛只是大家的觀點不同而已,「他們認為的問題我覺得都不存在」,而巫婦也表示自己不缺錢,不靠撿垃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