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5日,中國籍男子卓長仁因挪用公款擔心被捕,竟夥同女友高東萍及友人姜洪軍、王艷大、安偉健、吳雲飛共6人,劫持一架從瀋陽飛上海的班機,最後逃到韓國,雖然6人皆被韓國法院判處徒刑,但由於當年特殊的兩岸對立關係,台灣政府積極營救,隔年,6人便獲得韓國政府特赦、遣送到台灣,抵台時獲得英雄式歡迎,被稱為「反共六義士」,十分風光。
政府當時還依《反共義士起義來歸獎勵條例》,發給6人各5百萬元現金及千兩黃金,讓他們一輩子衣食無缺,但卓長仁、姜洪軍揮霍無度,加上投資期貨失利,負債累累,因此夥同另一名從中國來台的「反共義士」施小寧,共謀綁架北市某知名醫院王姓副院長的獨子、勒贖5千萬元,並慘忍撕票。卓、姜2人最後遭判死刑,卓遭槍決前仍不認罪,甚至高喊:「我是冤枉的!中華民國萬歲!」
不過,當時偵辦綁架案的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4隊隊長、現任新竹縣警察局長楊哲昌不以為然,他堅定地告訴本刊說:「綁架撕票案官司纏訟10年,卓長仁一直用警察刑求當作藉口,故意拖延,事實上,全案從偵辦、蒐證到偵訊,都有全程錄音錄影,且證據確鑿,警方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