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又問:「那你跟他發生關係是結婚後嗎?我知道結婚後有啦。」阿強回答:「對啊。」小美又問:「你那天不是在群組,你自己說結婚前,有一個很喜歡的男生?」阿強說:「我是喜歡啊,可是…我是有好感啊,可是我們沒有在一起啊。」
小美追問:「明明我看到你跟小明的事情時,你一直否認耶,你否認了5年才跟我說對不對?那天晚上我們又吵了一次架,你才承認說,喔,對!你跟小明發生了關係。」
阿強稱:「嗯。」小美一聽又問:「所以我就發現,你遇到事情的時候都騙我,我懷疑你的時候還罵我,你還對我大小聲。」阿強說:「呃…好。」小美又問:「那你婚後出軌,居然跑去找小明發生關係,你覺得這樣對嗎?你這樣對嗎?而且我們才結婚多久?」
阿強還沒來得及回應,小美氣得又說,原本自己只是懷疑,阿強竟然就對她大小聲,還一直罵她,怒火中燒的小美罵道:「我就當是誤會你,後來看到照片你還是不承認,你跟我說沒有!」
阿強解釋:「因為認知有差距,我以前以為只要沒有進入體內就不算性行為,可是後來我朋友跟我說,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觸就是。」
更讓小美難過的是,小明當初曾來參加她與丈夫的婚禮,丈夫卻在新婚期間出軌,加上阿強現在不斷以身為同志為由要求離婚,讓她身心受創,她認為丈夫與小明侵害她的配偶權,並破壞她的家庭完整性,向2人連帶索賠100萬元侵權損害。
雖然小明並沒有出庭,對小美的指控有何回應不得而知,阿強也否認對婚姻不忠,不過,法官根據小美所提出的相關證據,包括2人對話、翻拍電腦的男男照片,認為阿強已侵害小美的配偶權,加上小美去年從阿強在家庭群組發布訊息才確認配偶權遭侵害,認為並未逾越2年賠償時效,因此依雙方社經地位及收入,判決小美獲賠20萬元。
這起官司已告一段落,不過,性平教育強調「多元性別」以及「包容與尊重」,該如何落實性別地位平等與消除歧視,仍是國人未來必須面臨的重要課題。台灣通過同婚合法在上月底剛滿3週年,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調查,60.9%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同婚法案通過前的37.4%,提升23.5個百分點;此外,更有71%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顯見民眾逐漸接受同婚。
性平處表示,民眾對跨性別者的瞭解及友善程度也逐步提升,有66.9%民眾同意「跨性別者包括男跨女或女跨男,裝扮常和自己的生理性別不同」,較去年調查增加5個百分點;76.5%民眾同意「跨性別者可以選擇自己最舒服自在的打扮在學校讀書或在職場工作」;高達89.4%民眾認為「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
此外,性別刻板印象方面,傳統性別角色定型觀念亦持續鬆動,有72.9%民眾不同意「男性的責任是賺錢,女性的責任是照顧家人」,78.7%民眾不同意「太太應該比先生花更多時間在做家事」,92.0%民眾不同意「女性不適合念理工科系」,其中高達91.2%民眾同意「女性和男性一樣適合當高階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