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男因發現妻子這幾個月來經常晚歸,而且言行舉止異常,懷疑她有外遇,於是追蹤妻子的手機定位,偷偷查看LINE對話並截圖蒐證,赫然發現,妻與經營機械公司的陳姓男子疑似有染,兩人戀姦情熱之際,陳姓「小王」傳給C妻包括:「妳天天都高潮」「我每次都讓妳高潮不止一次」「想捏爆妳的屁屁」「跟妳去汽車旅館加班」……等鹹濕對話。
C男逼問之下,其妻也寫了自白書,坦承外遇,並多次與陳男到摩鐵做愛,因此C檢具妻子自白書、對話截圖紀錄、手機定位資料、驗孕棒等證物,向新北地院提出侵害配偶權求償之訴,並要求400萬撫慰金。
合議庭審理時,陳男辯稱,他與C妻只是好朋友關係,原告所提的鹹濕對話,只是朋友間的言語戲謔,打打嘴炮,開玩笑而已,並沒有真的發生性行為。
但陳姓「小王」的辯詞遭法官打臉。法官認為,這些鹹濕對話,雖然無法證實兩人發生性關係,卻足以證明他與C妻有逾越男女一般正常社交範圍的關係,審酌其侵犯配偶權程度與雙方經濟能力,判賠15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