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新聞網》報導,一名48歲的許先生在今年5月叫女兒起床時,意外發現她腰間有「420」數字刺青,進一步追問後,得知是女兒在1個月前,與2名同學參加大麻平權團體「綠色浪潮」舉辦的大麻除罪化遊行活動,並向現場提供刺青服務的店家「玖巷」聲稱自己已滿20歲,刺上這個長約8公分的圖案。不僅如此,女兒還加碼爆料,自己在14歲時就曾經到士林的刺青店「鋒形」在鎖骨處刺上小花圖案。
許先生對於刺青店未經家長同意就幫未成年的女兒刺青,氣得找上玖巷、鋒形2家店質問,玖巷坦言是自身疏忽,但也指出該活動要成年才能進場,加上女孩自稱已滿20歲、朋友也在旁幫腔,才會幫她刺。許先生認為玖巷態度不差,也能理解16歲的女兒可能被誤認為已成年,決定不再追究。
至於替14歲女兒刺青的鋒形,不但封鎖許先生、刪留言,陳姓老闆更是避不見面,讓許先生憤而對陳男提告傷害罪。陳男辯稱他的店在2020年5月搬遷,以前的客人資料都沒了,也不記得有幫許男的女兒刺青,檢察官亦查無證據顯示陳男替她刺青,且傷害罪告訴期限為6個月,已超過追訴時效,因此將陳男不起訴。
許先生雖然不服,但因律師分析類似案件多半是不起訴,就算是民事求償訴訟,頂多也只會判業者退費,根本沒有實益,所以不會聲請再議,但也呼籲訪間的刺青店別再隨意幫未成年人刺青。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