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修將去年10月8日與被害胡女入住彰化縣某汽車旅館,15日卻突然帶著全身是傷的胡女就醫,但胡女到院前就已死亡,起初陳修將矢口否認有毆打胡,被羈押後改稱打了她3次,但也只有打巴掌,辯稱胡女本來就很容易瘀青,有些是之前自己跌倒撞到的,又說胡女用頭撞地自殘,身上較嚴重的傷勢都與他無關。
檢方調查後認定陳修將有毆打胡的行為,依殺人罪提起公訴,請法官從重量刑。今日彰化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其9年6月,另依2個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各4個月,合併應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一審判決出爐後,陳修將的律師表示會再上訴,陳修將受訪時則對案件沒有多做回應,僅說這並非最終判決,一切交由律師處理,會尊重司法,另也指出要考慮到對方家屬的感受,並請外界給他的家人一個平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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