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員忙了17個多小時逮捕林信吾後,一刻也沒停歇,立即將他押解帶回台南偵訊,並查出他前年8月,因搶奪超商等案被判刑8年4個月入獄,今年8月13日從明德外役監返家探親卻逾期未歸。
林脫逃後居無定所,也未使用手機,不跟親友聯繫,晚上就睡公園或學校,因此他犯案後,警方只能靠監視器追蹤他的行蹤。
警方根據遇害員警駕駛的巡邏車行車紀錄器影像及林信吾供詞,初步還原案發經過。22日上午,警車到達現場時,僅看到失竊機車,沒看到林,身上有配槍的凃明誠下車搜索,沒想到與在附近公墓喝酒的林正面遭遇,被林以彈簧刀抵住脖子;為了反擊,凃掏出辣椒水噴向林,林則瘋狂持刀猛刺凃的頸部,凃身受重傷,渾身是血,槍彈遭林搶走。
不到30秒,曹瑞傑開車趕到,見狀企圖衝撞林信吾,林則一手勒住凃明誠,一手持槍朝警車連開6槍,其中4槍射中右前車門與車窗,導致警車偏移、衝向草堆,曹下車躲避子彈,卻慘遭林持刀砍殺。法醫相驗後確認,凃身中17刀、頸靜脈遭切斷,曹瑞傑身上更有多達38處刀傷,可見砍殺過程有多麼慘烈。
警方調查,今年46歲的林信吾,高中肄業,與前妻育有3名子女,離婚後子女都由前妻照顧,後來他結交女友、生下1女。
林信吾原本擔任清潔工,2年前為了籌錢給女友,犯下超商強盜案,被判刑8年4個月,前年8月11日入監,去年12月21日獲遴選至明德外役監服刑。今年8月13日返家探視後,原本應在8月15日回監,卻選擇脫逃,釀下大禍。
林信吾到案後供稱,因員警用辣椒水噴他,他才憤而持刀攻擊對方,但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認為,林的說法純屬為減輕罪刑之詞,從行車紀錄器及二名殉職員警身上的傷勢來看,林手段凶殘、刀刀致命,擺明要致員警於死地,殺警目的應該是為了奪槍再犯案,呼籲檢察官從重求刑、法官從重量刑,以慰2名員警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