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有條有理並且長篇的不自殺聲明如下: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無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行為
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開放性水域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李妍瑾聲明完後表示,很多網友提供了意見,自己也打電話給家人一陣哭,有罵的也有加油的;她並對外警告:「若在我板上再胡言亂語或是在其他平台毀謗本人,我只給3天的時間,將會進行司法程序。」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 自殺諮詢專線:1925(24小時)
- 生命線:1995
-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