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3 17:11 臺北時間

恩恩爸向新北3單位提「1元提國賠」 消防局認不符要件、不同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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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北市消防局國賠小組針對恩恩事件討論後,認為不符合國賠要件。(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消防局國賠小組針對恩恩事件討論後,認為不符合國賠要件。(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今年4月發生一名2歲男童「恩恩」在確診COVID-19且病況惡化後,遲未等到救護車,家屬質疑衛生單位與消防單位橫向聯繫有瑕疵,造成恩恩延誤送醫不治,因此向新北市府、消防局、衛生局「各請求國賠新台幣1元」。然而今(3日)傳出,消防局國賠審議小組認為,此案不符國賠要件,不同意賠償。
恩恩事件爆發後,新北市消防局、衛生局遭質疑橫向聯繫出問題,恩恩父親多次要求公開錄音檔未果,事後遭本刊揭露,才揭露新北市的通報流程問題重重,引起外界輿論撻伐。
恩恩爸6月表示,他始終沒有想要為難誰,只是希望政府誠實公開的面對錯誤跟不幸,負起該負的責任,但新北市政府不願意公開、透明的檢討自己的錯誤,因此他只好採取法律行動,讓司法幫助自己找到真相,同時也宣布將向新北市3單位提出國賠的請求,訴求的金額為新台幣「1元整」。
然而,《中央社》報導,新北消防局官員透露,在收到申請後安排國賠事件處理小組,找外部專家、律師、學者開會審議。該官員指出,請求人主要的請求理由為執行送醫過程未依照緊急醫療救護法執行,且延誤就醫。但消防局認為,防疫期間的送醫流程與法令,適用「第5類法定傳染病」送依法規,優於緊急醫療救護法,且接獲報案後也依規定執行,沒有延誤。
該消防局官員表示,小組審議後認為在法令面和執行面,都不構成國賠要件。他們將製作會議結論後回復請求人,並送市府法制局知會。
擔任衛生局國賠事件處理小組召集人的衛生局主任祕書林美娜則向《中央社》表示,昨(2日)已開會,但不對外透露決議,將告知法制局結論,由市府統一對外說明。
此外,法制局長吳宗憲表示,尊重各機關的決議,新北市府方面將於下週一(5日)召開國賠處理委員會審議,討論會聚焦在市府督導消防局與衛生局過程與職責,是否適用國賠要件,如有疏失就會賠償,沒有疏失也會勇於說明理由。但他也說,5日不一定就會有決議,要看委員對於請求內容是否有疑義,或要徵詢、補充意見。請求人或不服各機關審議小組結論,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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