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也受邀出席公聽會,她希望鼓勵更多仍處在陰暗角落的被害人站出來,她身為民代更要挺身而出,力倡修法幫助更多弱勢被害人。由於新北地院上月針對林秉樞施暴案進行言詞辯論,檢方當庭求刑3年,法院訂於本月30日宣判,高嘉瑜希望法官能用最重刑度判決,她也呼籲各界關心性私密影像、家暴法修法等相關議題。
高嘉瑜說,很多被害人深怕被報復,即使和解,仍每天擔憂私密影像外流,曾有1名被害人向她投訴遭男友散佈私密影像,法院卻認為被告只傳給1個人並不構成犯罪,高嘉瑜認為法律面仍有不足之處待補強,因為類似的被告對於被害人而言,儼然是顆不定時炸彈。
高嘉瑜說,家暴法修法應將未同居情侶納入一併適用,準用刑事程序是關鍵,尤其不只針對身體暴力,隨著科技進步,數位性隱私的暴力從外表看不出來,實際上對被害人卻產生很大的心理負擔,法令卻幾乎沒有保障。
雖然有的被告沒散佈私密影像,但對被害人仍造成威脅,具有高度壓力,從報案到法院審理程序補強預防性的措施,尤其加害者可能在司法偵審過程會汙衊或羞辱手段,讓被害人2次傷害。
她說,希望藉由自己的案例勇敢出面,也讓其他被害人一起站出來,她認為這是老天爺給她的功課,她會好好面對並協助被害人不再害怕。
范雲也說,類似的家暴案件並不少見,未同居伴侶親密關係暴力件數在這5年間已經提高3倍,去年接受衛福部保護案件就有接近6千件,今年上半年更已有近4千件。
范雲指出,家暴法的保護對象在2007年從「事實上夫妻關係」擴大到「同居關係」,2015年又納入「未同居伴」,為何還會無法有效制止暴力的問題?這是因為當年新增「未同居伴侶條款」 沒有準用家暴法的「刑事程序」,導致被害人報警後,警方無法以家暴法中的刑事程序進行逮捕、拘提、釋放後附帶刑事命令,而法官亦無法透過預防性羈押來立即終止暴力。
范雲強調,未同居伴侶間的暴力逐年攀升,就連新型態的數性暴力,即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犯罪也有升高比例,更顯現家暴法修法的急迫性。同時,有8成的被害人是女性,代表這不只是親密關係暴力,也是一種性別暴力。若高比例女性使用的法條未臻完善,代表在使用法律之前,就產生了性別不平等問題。
范雲說,既然我國「親密關像間的暴力」是用家暴法規,那就應該要完善「未同居伴侶條款」與「同伴侶、已婚侶」有同程度的保障。親密關係暴力與一般犯罪不同,不該要求被害人使用刑法中的不同條文,這樣不僅是沒有考慮到伴侶之間原有的牽絆,也忽略傷害後的身心壓力、對被害人帶來的負荷。
今天的公聽會除邀集主管機關衛服部,另包括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及專家學者與婦女團體均集聚一堂交換相關法律層面與執行面的意見,草案已送至行政院,近期內可望送交立法院討論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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