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起,永慶房屋於雙北街頭懸掛多則傷害同業形象之帆布廣告,並在主要競爭對手信義房屋的公司名稱前冠上「黑心」二字。為此,信義房屋「以侵害商業信譽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撤下看板,台北地院3月18日裁定,永慶房屋必須將廣告看板中的「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移除,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重新懸掛。而7月間台灣高等法院也做出民事裁定,針對電視廣告、網路影音媒體、報章雜誌、文宣傳單等其他管道夾帶同樣字樣的銷售廣告,皆需全數移除。
房仲業者通常利用廣告行銷物件,但信義房屋指控永慶在部分廣告看板上,籍由澄清「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卻凸顯「黑心信義還我錢來」8個字,光是雙北地區就高達117則。對此,信義房屋今年3月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以侵害商業信譽為由要求撤下看板,台北地院認定,相關行為確實已經對信義房屋商譽造成嚴重損害,因而裁定轄內40面廣告看板中的「黑心信義還我錢來」之字樣移除,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重新懸掛。
律師施宇宸分析,法院認為「黑心」字樣加粗,進而造成信義房屋商譽的重大損害,依照個案中永慶張貼的廣告文字呈現方式,確實有加深負面印象的疑慮。而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也認為,帶有負面字眼的招牌會讓社會大眾對於整個房仲印象都減分;更有房仲業者表示,這種對同業惡意的作為,賠上的卻是整體產業的形象。
眾多房仲業者重申,正派業者及從業人員不需依靠惡性競爭來爭取客戶,放眼其他行業,也都明確的規範不得以不實宣傳、誇張廣告、詆毀同業或不正當的方法延攬業務,主管機關為何唯獨坐視房仲業這樣的亂象?相關機關應該盡快備查修正後的倫理規範,以確保眾多大房仲業和廣大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