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鏡週刊與鏡電視是兩個獨立的公司,各自獨立營運。鏡電視依法受NCC監理並發給籌設執照,鏡電視之相關申請案件,均由NCC依法審理,與鏡週刊無涉。將鏡週刊與鏡電視無端連結,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顯然預設錯誤的事實與立場。
二、 鏡週刊報導若干候選人涉貪瀆、涉論文抄襲等新聞,均是善盡媒體應有的監督責任。報導前經過詳實查證,確信真實始為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以「配合賣力演出」形容,是對鏡週刊及新聞界的最大汙衊。
三、 國民黨為最大在野黨,在選舉期間不思以政見取信選民,反而使用抹黑、羅織罪名的方式打擊新聞媒體,實為民主政治最壞的示範!
四、 對於這些抹黑及汙衊,鏡週刊不會退縮,將持續扮演好監督的角色,不會讓各界失望!
鏡週刊編輯部